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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长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长期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长期项目选拔奖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或企业进行长期访学、研究或实践,时间为1年及以上。

第三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与外方大学联合培养协议的基础上,负责该项目的总体实施和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与外方大学进行联系,并协助办理研究生的派出手续;各学院负责按要求进行选拔和推荐;导师负责研究生在国(境)外期间的业务指导和联系。

第四条  申请条件和奖助学金内容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具体条件要求依据有关联合培养协议确定。已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和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人员不再重复资助。

学校提供一次往返的经济舱国际旅费以及外培学校所需学费、资源使用费、保险费、证件费,采取报销方式给予资助,即报销往返机票等相关票据和外培学校提供的学费和学杂费等票据。

第五条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学院(所)负责初审,选拔推荐人选;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定、校内网公示后,确定并公布选派名单。